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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下调SLF利率 总额度提高至3400亿

昨日下午消息,消息人士周三透露,中国央行近期要求地方分支机构下调常备借贷便利(SLF)的利率,同时把SLF期限缩减为只有隔夜和7天,原来的14天期限品种被取消。此外,央行总行发放的常备借贷便利期限仍为1个月。

  三位消息人士称,调整后,央行SLF隔夜利率由去年的5%降为4.5%,七天利率则由7%降为5.5%。此次央行新增地方分支机构SLF操作限额2200亿元人民币,增加后全国总限额为3400亿元。

  消息人士透露,央行明确规定,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七天利率分别为4.5%和5.5%。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分别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加100个基点,即隔夜及七天利率分别为5.5%、6.5%。

  2014年1月,中国央行宣布开展地方金融机构常备借贷便利(SLF)操作试点,批准的试点额度总计1200亿元,SLF期限分为隔夜、七天和14天三个档次。去年春节前,隔夜、七天和14天三个档次利率暂定为5%、7%和8%,如果拆借和回购利率达到或突破上述利率水平时,央行分支机构要按此利率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中国央行今年1月的时候也曾表示,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常备借贷便利操作(SLF)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以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渠道,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

  今年2月11日,央行决定在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SLF,适用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

  SLF工具主要有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向央行申请常备借贷便利。SLF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如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公司信用债等,但不包括信贷资产。

  去年11月和今年2月份,中国央行连续两次降息并大幅调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向市场释放宽松货币政策预期。本周二的公开市场上,央行7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较前次仅下降10个基点至3.75%。目前市场上7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维持在4.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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